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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案由 ]

 

台北市政府 民政局 第五科 人口政策科 ,

負責執行的 2010 [ 第十一屆 台北同志公民運動 ] ,

即將於 2010 七八月 暑假期間 展開 !

 

今年 肯定的是, 經費在 台北市民政局 黃呂 局長 吳主秘

原第三科 張股長 朱心儀 小姐 等同仁 努力下,

已通過 台北市議會 99年度 地方總預算

暨附屬單位預算案之審核 (共編列了新台幣九十萬元上下) ;

 

但令人不解的是, 台北市議會 民政委員會 @ 民意代表 ,

在附帶的意見書上, 竟然 違背了 [ 反歧視法 ] 草案

及 [ 消除一切歧視偏見和差別性對待 ] 國際人權 普世價值,

竟然 白紙黑字 行文要求 :

 

台北 市政府 應 設置 跨局處 平台 ,

檢討 同志 公民 政策 , 確立 各局處 權貴分工 ,

並 研議 如何 防止 高中.()以下 學校社團 ,

假藉 該社團 名義 , 誘導 吸收 學生 ,

從事 同志交誼 等 活動 ,

以 保障學生 自然適性 之 發展空間 

 

( 由 民政局 統籌 教育局.社會局.衛生局及勞工局 辦理 )

 

由以上的決議, 可以看見 各級民意代表 在執行預算審查時,

仍無法真正落實保障少數社群的基本權益,

更無法主動跳出傳統霸權的思想!

 

表面上,禁止[不合宜之交誼活動或商業行為];

但檯面下骨子裡,卻是要藉預算,

來限縮高中()學生或青少年朋友,

有認識更多同志朋友的機會.

 

( 建中 北一女 學生社團, 跨校共同舉辦 學聯會活動,

為何 教育局 沒主動 發公文, 禁止 此 男女 交誼 行為 ?! )

 

此種反其道而行的建議, 反而 違背了 當初 台北市

馬英九 前市長 林正修 前民政局長,

創辦 [台北市同志公民運動] 良善和美意,

令我們 不得不 衛道人士 保守主義 抬頭 開始擔憂 !   

 

[ 落實性別平等 ] ; [ 尊重同志人權 ] ;

[ 維護伴侶權益 ] ; [ 共創彩虹世界 ] !

 

教育部() [ 性別平等教育 ] 和 [ 生命教育 ]  ,

不是已推動好幾年了;

首都 這幾位 民意代表們,

反而是 人權保障 最佳阻礙手

何來的 尊重 包容 和 關懷 呢 ?! 

 

這樣的 人權 [ 倒退嚕 ] !  還真得是 令人痛心 ...

 

GLCA 幸福生活站 負責人 陳敬學  敬啟

2010.02.11 (台北市政府同志政策諮詢會議後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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